生态头条 约谈问责领导干部43人3省被公开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行业动态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方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已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865件,受理有效举报4995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7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6人。
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个省,重点下沉地市(州)督察了解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于4家中央企业,重点督察了解其所属有关企业(单位)生态环境守法情况。各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官僚主义问题。
督察指出,江苏、安徽、四川3省份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一些地方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机动车检验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等。
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江苏省宿迁市苏华达新材料公司在未开展产能置换的情况下,经宿迁市宿豫区有关部门审批,于2017年7月以电子玻璃生产线名义建成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吨/天。项目建成以来,江苏省工信部门日常监管不力,一直未按国家有关部门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要求,将该生产线纳入全省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管理,项目持续违规生产。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日熔化能力150吨以上的新建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需实施产能置换。安徽省宿州市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19年违规建成日熔化能力300吨的工业用平板玻璃生产线月因未开展产能置换工作、没办法提供产能置换方案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该企业为规避产能置换政策,在玻璃熔窑未进行实质改造、熔化能力未改变的情况下,将项目按日熔化能力150吨重新备案,长期违规生产。烧碱行业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限制类行业,国家要求严控新增产能,新上项目应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蚌埠市八一化工实施“退城入园”搬迁时,将原有15万吨/年烧碱产能扩大为30万吨/年,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22年4月以来陆续建成投产。
2021年3月,泸州市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进行产能置换情况下,建成投运350吨/天的玻璃熔窑生产线,违规生产至今。
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产能严重超过标准。四川省有关部门要求坚决遏制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开展产能减量置换,并明确未纳入2018年统计清单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督察发现,乐山市、泸州市等地执行政策不严,部分企业违规置换。乐山市沐川县永星机砖厂将实际没有建设的金穗能源有限公司虚假产能用于置换;井研县镇阳墙材机砖厂将统计清单内两家企业共3500万匹标砖产能,通过第三方违规认定成10430万匹标砖后用于置换。泸州市古蔺县火焱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未纳入统计清单的产能进行虚假置换并通过审批。
督察发现,徐州市部分铸造公司制作工艺落后、管理粗放、污染突出。翔盟精密铸造公司、华钢耐磨材料公司等企业熔化、抛丸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粉尘污染严重。此外,该市焦化行业虽经多轮整治,但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突出,抽查发现天安化工公司、建滔能源公司焦炉炉体密封不严,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宿迁市板材行业部分企业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进驻以来,宿迁市板材行业污染问题投诉不断。沭阳县春林木业制品厂、迎丰木业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料替代,仍违规保留自制高VOCs含量脲醛胶生产设施,春林木业制品厂等滚胶和热压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吉强木业公司有机废气喷淋塔等废气治理设施停运。此外,宿迁市板材行业还有一些属淘汰类的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在用,一些锅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沭阳县恒汐木业制品厂1蒸吨生物质锅炉直排黑烟。
淮安市盱眙县仇集凹土加工集中区共有10家凹土生产加工公司,都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无任何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内积尘严重,作业区尘土飞扬。抽查发现,盱眙三银凹土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破损严重,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督察指出,淮北市美信铝业、力幕新材料等铝加工公司熔炼炉烟气收集系统老旧破损,烟气收集不到位,熔炼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厂区异味明显;濉溪县金冠建材烟道、脱硫塔腐蚀破损,运行不正常。宿州市埇桥区山琛建材粉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炉窑大量烟气直排;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22家板材加工公司多数存在废气收集不到位、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锅炉排放黑烟等问题,华人家具有限公司违法在喷漆废气收集烟道上开口,处理设施停运,喷漆废气直排,旭和家具有限公司涂胶工序废气收集管道和立德木业有限公司废气收集管道断裂脱节,废气无法收集处理。
在四川,泸州市、内江市现有砖瓦企业多数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按照四川省整治方案,泸州市和内江市2024年底前应分别完成61条和56条生产线污染整治,目前仅分别完成13条和4条。督察组抽查两地正在生产的10家砖瓦企业,发现均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内江市威远县嘉鑫砖厂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自动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4年8月15—22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超标49次。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页岩砖厂长期采用简易单碱法脱硫,且未按要求添加脱硫剂,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2024年1月以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多次超标,破碎车间未配备除尘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2019年11月,《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要求,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但内江市、泸州市落实不力,部分企业未及时建设高效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限值排放。督察发现,泸州市龙成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7月以来,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超标256次,最高达5652毫克/立方米,超过《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3倍。内江市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炼焦工段废气收集处置不到位,推焦期间大量烟尘直排。
2024年7—8月,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淮安、宿迁、徐州三市43个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存在检验测试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行为,移交问题9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淮安市安宏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使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使得原本不合格的尾气检查结果为合格,2024年1—7月共出具2573份虚假检测报告。宿迁市东大机动车交易公司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的情况下,违规使用风扇对排气管吹风驱散烟气,并出具合格报告。徐州恒瑞机动车检测公司对柴油车检测时擅自放宽检测验证的方法,徐州易事达机动车检测公司违反检测规定操作,均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督察组还发现,徐州市睢宁县常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于2024年10月8—14日期间,在5辆超标车辆没有到店维修的情况下,向尾气治理管理系统直接上传维修合格手续。
督察发现,淮北市现有1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均存在违规放宽检测的新方法问题,8家还存在别的弄虚作假行为,其中,淮北市腾淮检验测试公司使用,干扰车辆检测结果;2024年以来,正则检测公司在63辆机动车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宿州市长征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冒蓝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砀山县联欣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变更检验方法。
此外,督察指出,2023年,四川省出现多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部分地市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督察发现,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分别有23家、36家、20家企业,未按要求纳入管控清单,其中内江市甚至有3家涉气环境监管重点企业未纳入管控清单。泸州市还存在部分企业擅自降低应急减排标准,应急减排方案制定不合理等问题。
督察组抽查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18家企业,发现15家存在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泸州市高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2023年黄色预警期间,为掩饰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问题,临时伪造生产台账应付检查。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页岩二机砖厂在2023年10月黄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停产,却在自动监控平台将生产设施工况人为标记为“停炉”,制造停产假象。乐山市久乐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3年2月以来启动的16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有14次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各督察组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对象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关省和中央企业格外的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积极地推进边督边改。主要领导通过提出明确要求、现场调研督办、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经过督察双方一同努力,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整改不到位甚至污染反弹的问题得到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下一篇:宁德写立项报告